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www.cfce.cn www.hzbx.cn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部信息 > 正文

中山大学与澳洲昆士兰大学合办的会展经管项目属中外合作办学么?

2014-09-25 10:00 作者: 教育部 来源: 教育部 浏览:
摘要:中山大学与澳洲昆士兰大学 合办的会展经管项目属中外合作办学么? 问题:你好!请问中山大学旅游学院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合办的会展经济与管理项目是教育部认可的吗?如何在教育部官网查询到? 答复: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教育部...
  问题:你好!请问中山大学旅游学院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合办的会展经济与管理项目是教育部认可的吗?如何在教育部官网查询到?
 
  答复: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教育部审批或复核的机构及项目信息均公布在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上(www.jsj.edu.cn)。经查,中山大学旅游学院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合办的会展经济与管理项目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未公布在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的中外合作办学名单中。
 
  考虑到涉外办学形式多样,学校有一定办学自主权,建议您与中山大学校方联系,了解相关具体情况。
 
  中山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方式:
 
  电话:020-84111896  传真:020-84036860
 
  邮箱:xulei@mail.sysu.edu.cn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中山楼404室
(责任编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分享收藏

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