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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推动学校综合改革 努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2019-08-16 16:19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网 浏览:
摘要:本报记者 赵碧报道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在多个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规模空前扩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质量不断提升,高校在世界的排名不断上升,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同时,在近年来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国内高等教...

本报记者 赵碧报道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在多个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规模空前扩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质量不断提升,高校在世界的排名不断上升,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同时,在近年来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国内高等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留学教育等发展势头良好,高等教育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即将由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迈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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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和质量大幅提升

纵观我国高等教育70年的历史发展,在新中国成立到1966年之间的17年时间,是新中国高等教育从旧中国恢复发展阶段,完成了对旧中国高等教育的接管和改造,通过学习苏联经验,大批高等学校举办发展,高等教育培养了大批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高等教育遭到了空前的损失。一直到1977年恢复高考,凡是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和应届毕业生,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报考,重新确立人才选拔的公正、公平和科学原则。很多人有了进入高等院府学习的机会。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改革开放阶段。中央和各地举办了大量高校,全国地级市基本上都设立了一所高校,发展到2000所以上。在1995年“211工程”正式启动的基础上,1999年“985工程”正式启动建设,2015年“双一流”建设被提出,中国高等学校进入高水平建设阶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40多年,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空前扩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质量不断提升。

规模空前扩大。普通高等学校数量和在校生人数的增速明显加快,高等教育从之前精英化迈向大众化,如今即将迈向普及化。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从1949年的11.7万人增长到2018年的383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949年的0.26%提高到2018年的48.1%。同时,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63所(含独立学院265所) ,其中,高职(专科)院校1418所。成人高等学校277所。

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经过70年建设,我国高校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日益完善,高等学校分类设立发展。从举办者来看,分为公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高校;从性质上看,分为普通、职业、成人高校;从层次上看,分为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授予权高校;从人才培养类别上看,分综合、理工农医、财经政法管理、师范、艺术、体育高校,形成了与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系。

教育质量不断提升。高等学校培养和吸引聚集了大批高层次人才,学科目录与专业设置更加科学,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水平不断提高,高校科学研究贡献突出。

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高等教育体系更趋完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稳步提升,对国家发展贡献度不断提高,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显著提高,内涵式发展取得新突破;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科研贡献力显著提升,有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教育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实践证明,我国高等教育已经站在新的起点,正在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昂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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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等教育:从边缘补充到重要力量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的40多年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办学规模由弱小变强大,办学层次由低水平走向高水平,办学质量不断提升,政策支持不断加强。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背后,有人民群众对多样化教育需求的日益增加,有社会力量兴办高校的热情高涨,还有国家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不断完善。

恢复高考后,大批知青苦于想上学读书没有条件,在那个时期国家的政策里,有电大、夜大、函大等等补习班;后来又有了成人高考、高教自考等助考、培训、补习形式;也有一批退休的老教授从学校走出来办补习班,也就是社会力量办学,这就是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萌芽。

中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得以发展,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密不可分。1978年3月,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提出,“各行各业都要来支持教育事业,大力兴办教育事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一批由大学退休教授创办的非学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诞生。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1998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调动各方面发展教育事业的积极性;1999年,《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经批准可以举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进入新世纪,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有了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法治建设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随着政策和法律环境不断优化,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规模迅速扩张。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随后《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颁布,在促进民办教育良好规范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开启了民办高等教育非营利性、营利性分类管理的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办教育迎来了新机遇。十八大报告提出的“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政策方向更加明确。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规模扩大。2018年,民办高校750所(含独立学院265所,成人高校1所)。普通本专科招生183.94万人;在校生649.60万人。硕士研究生招生735人,在学1490人。

办学层次走向高端。2011年,全国五所民办高校获批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办学层次实现了新的飞跃。同时,以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的西湖大学正式揭牌成立,开启了我国民办高校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先河。

同时,教育质量有很大提升。在完成基础建设和规模发展的基础上,民办高等教育开始加强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内涵建设明显增强。目前,全国已有部分民办高校崭露头角,在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一定的特色和品牌。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为例,均有专业列入浙江省本科一批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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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从无到有 从弱到强

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70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弱变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支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促使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得以恢复和发展。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相比,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有了非常大的进步,一大批高等职业教育学校获得恢复和重建。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1980年,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了13所职业大学,例如金陵职业大学、合肥联合大学、无锡职业大学、江汉大学等,标志着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正式诞生。

1986年,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第一次从官方的角度提出“高等职业教育”一词,规定高等职业学校、部分广播电视大学、高等专科学校等都应该属于职业性的高等教育。

1996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建设迈上法制化的轨道。该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

1998年9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结构的一个独立类型,进一步夯实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

1999年开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进入“扩招、扩地、扩建”为主要特征的阶段,到2005年高职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2006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开始从规模扩张发展转向提高质量为中心的内涵式发展。随后,国家又引发多个文件,以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朝高质量发展轨道不断迈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要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党中央把职业教育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诸多成就。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人才培养能力大幅度提高,专业建设不断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特色初步彰显,服务社会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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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教育:从公费到自费 从留学到海归

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从近代开始就与留学事业密不可分。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与周边国家的学习借鉴,我国的高等教育领域拓宽了世界视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把恢复和扩大对国外派遣留学生作为教育对外开放的战略决策,不断加强中外交流,逐步构建起了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体系。

中国出国留学教育的变迁关键在于政策的数次变迁。1949年到1978年之间,中国留学人员主要为国家或单位公派,以自费留学名义出国的人几乎为零。在1950年到1965间,我国政府多向前苏联、东欧等国家派出留学生,其中向苏联派遣的留学生占留学生总数的78%。1966年到1971年间公派留学工作中断。1972年至1978年间,我国开始想与我国建交的西方国家和周边国家派遣留学生。

1978年以来,中国开始扩大公派留学生。同年,自费留学的限制也在逐渐解除。1978年,公安部开始正式受理自费留学申请。

1984年底,国务院出台规定,允许任何公民自筹资金出国留学,而此前的学历及工作年限等限制均被取消。中国向外派留学生的大门才完全打开,“出国热”在全国迅速升温。

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个人通过托福考试,申请国外大学奖学金的出国留学方式,开始在一些学习精英中涌现。与此同时,我国出台相关政策,继续扩大派遣留学生并将出国留学工作方针进一步调整为“调整结构、精选精派、力争保质保回”。

进入新世纪,中国的公派留学政策除了继续扩大出国留学规模、进一步提升留学质量之外,还强调留学工作要积极配合国家发展。同时,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1978年到2000年中国共有22.3万人留学人员,其中国家公派5.7万人,单位公派10.2人,公派人员占了70%以上。而进入新世纪以来,公派留学人数只有小幅攀升,自费留学人数则一路高歌猛进,占出国留学人员的比例突破80%;2010年以来,这个比例保持在92%左右,形成了以公派留学为主导、自费留学为主体的出国留学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出国留学政策继续优化和发展,与国家发展的契合度也有很大提高。2013年,习近平提出了“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新时期留学工作方针。新时期的出国留学政策更加强调出国留学在全方位服务国家发展中“发挥作用”。

十八大以来,留学回国人数稳步提升,高层次人才回流趋势明显。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各类出国留学人员中,有316.3万名留学生选择回国发展,占已完成学业留学生人数63.2%。2018年,中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66.21万人,各类留学回国人员总数为51.94万人。

(责任编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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