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www.cfce.cn www.hzbx.cn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审批监管 > 复核(2005-2011) > 正文

宁波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受到教育部专家组高度评价

2012-07-01 16:38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cfce.cn 浏览:
摘要:宁波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受到教育部专家组高度评价 宁波大学 更新时间:2006-4-19 2006年4月4日至5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家组莅临我校国际交流学院,对中加合作国际商务管理(非学历)项目进行验收,省教育厅外事处郜正荣处长、吴伯刚调研员随行指导。...
宁波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受到教育部专家组高度评价
宁波大学    更新时间:2006-4-19 
    2006年4月4日至5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家组莅临我校国际交流学院,对中加合作国际商务管理(非学历)项目进行验收,省教育厅外事处郜正荣处长、吴伯刚调研员随行指导。叶飞帆副校长会见了专家组一行并陪同检查。
   5日上午,专家组一行五人在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政策规划处徐永吉处长的率领下,对我校国际交流学院中加合作国际商务管理(非学历)项目办学情况进行了全面、严谨的检查,尤其对项目的培养目标与模式、教学组织与管理、学生管理、师资队伍、招生、就业、收费和社会评价等方面作了深入了解,专家对学院的软、硬件赞不绝口,对项目的规范管理和已取得的社会效益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一致认为“该项目是国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成功典范,其办学经验值得全国同类项目借鉴。”
    本次抽样验收是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对已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复核工作的一部分,我校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是教育部重点复核的样板项目之一。接受并最终通过教育部的验收对于宁波大学的国际化教育进程将起到更加有力的推动作用,项目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力也将进一步扩大,相信随着国际交流学院中加合作国际商务管理(学历)项目的开拓,我校将在不久构建起层次齐全、管理规范的国际化办学格局。(责任编辑:CFCE.CN)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大点兵”
分享收藏

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