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www.cfce.cn www.hzbx.cn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审批监管 > 收费政策 > 正文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温州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

2013-01-02 15:06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cfce.cn 浏览:
摘要: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温州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 温州大学: 你校《关于要求审批中美合作肯恩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温大行政〔2012〕170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核定你校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举办的经济学专...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温州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
 
温州大学:
你校《关于要求审批中美合作肯恩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温大行政〔2012〕170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核定你校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举办的经济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国际会计方向)、英语专业(国际商务英语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字传媒技术方向)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0元。
二、你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你校应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照4%的比例,且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责任编辑:CFCE.CN)
相关阅读
分享收藏

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